神秘电话之后再无音讯 32名赴马劳工失踪

2003年06月23日
记者:孟明 肖志彬


*本为打工赚钱,到地儿才知被骗,被警察抓进了当地难民营*

3月18日晚7时许,福州市平潭县32名劳工从厦门机场登上了去马来西亚务工的飞机;3月21日在马安顿好。6月11日,他们突然与家人失去了联系。当日的最后一次通话中,他们慌忙说“外面好像来了许多人”之后便匆匆挂断电话,之后,无论家人如何联系均音信全无。家人与带他们出去的劳工头取得了联系,劳工头称,他们也不知道32名劳工被什麽人抓走了。

截至记者发稿时,32名劳工已整整失踪10天了,说起此事,不少劳工家人眼中都噙>泪水:“不知道他们有没有饭吃?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受皮肉之苦?现在,我们最大的愿望就是能早日听到他们熟悉的声音!”

*赴马劳工与家人失去联系*

“我哥他们赴马好多天没音信了,请快救救他们……”6月19日一大早,媒体接到福州市平潭县一姓翁的女读者打来的求助电话。电话中,她称,3月初,闽侯一名叫游德根的男子告诉她哥,他可以办劳工证把其介绍到马来西亚打工,每天工作8小时,工资55马币(1马币折合2.1元人民币),若加班,加班工资按正常工资1.5倍支付。之后,她哥、她堂弟等几十个人分别向游德根交了3.8万元人民币(含联名存摺存款),并於3月18日从厦门坐飞机去了马来西亚……没想到从6月11日开始,家人便与他们失去了联系,至今仍音信全无。

当日上午,记者还接到一名在上海上班的男子打来的电话。他说,他也是平潭人,他的亲人也在这次事件中失踪了。

*共有32人突然失踪*

在平潭县潭城镇一劳工家?堙A王永困、王香花等七八名劳工家属代表把记者围了起来。

王永困,流水镇模镜村王家底人,3月18日,其现年23岁的儿子王长威通过游德根、王永桂等人介绍去马来西亚务工,现杳无音信;王香花,平潭县城一家店的店主,3月18日,其丈夫通过游德根、王永桂等人介绍去马来西亚务工,现杳无音信……

王永困等人告诉记者,这次在马来西亚突然失踪的劳工共有32名,他们分别是模镜村、流水村、潭水村、霞屿村等近10个村的村民。音信全无是从6月11日开始的。在最后一次通话中,听见他们慌忙说“外面好像来了许多人”之后便匆匆挂断了。之后,无论家人如何联系均音信全无。家人只好与带他们出去的劳工头取得了联系,劳工头称,他们也不知道32名劳工被什麽人抓走了。

这些赴马来西亚村民的家境都不是很好,而且多数人都是上有老下有小。3月17日晚上□□□他们临行前一天,几乎所有的家庭直到很晚仍灯火通明。因为亲人要去马来西亚至少两年(按王永桂等人承诺),所以,家人既要为他们准备好被子、衣物,还要为他们带上大量的日常生活用品。3月18日晚7时许,他们要从厦门机场登上去马来西亚务工的飞机,几乎所有的家庭都有人从平潭赶到厦门专门为他们送行。

*劳工头保证每天工资55马币*

据劳工家人讲,这件事还要从3月初说起。当时,王永桂(平潭人)、游德根(闽侯人)等人在社会上散布消息称,其与有资质的对外劳务机构合作,可以办理去马来西亚工作准证。在马来西亚工作期间,保证每天工作时间最早不早於8点,最晚不晚於22点,每天工作时间为8个小时,每天工资为55马币,加班部分按日工资1.5倍支付,公共假期工资为平常工资的2倍,而且包住宿,工资每半个月清一次。劳务费用总共只有3.85万元,付款方式是报名时交5000元押金;另外以联名存摺的方式将3.05万元存入银行,待6周内办好工作准证后划拨;剩下的3000元等一到马来西亚就交给随同去的王永桂等人。

在马来西亚务工较高的收入及较低的劳务费用使不少村民动了心,但考虑到身在异国他乡的不易和目前出国劳务诈骗案的频繁发生,所以刚开始报名的人并不多。最后,村民们想“王永桂等人都是乡里乡亲的肯定不会骗他们”,再加上王永桂等人上门游说才相信了,於是便纷纷前去交钱办理赴马手续。

*赴马后发现劳工头并未兑现承诺*

“其实,我们家人一到马来西亚,王永桂他们就开始变卦了,并未能兑现当初的承诺……”在采访中,劳工家人气愤地对记者说道。说>,还拿出前不久失踪劳工从马来西亚传回的几页给中国驻马大使馆的报案资料。

报案资料上写道:我们是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人,我们是由王永桂、游德根等人从国内组织来马来西亚打工的(并由游德根和王永桂带我们来到马来西亚)。当初,他们以口头协议的形式对我们说,工作每天可以做到晚上10点,每天早上8点开始上班,每8小时为一天55马币,加班按1.5倍另算,公共假期工资2倍,包住宿。工资每个月结算两次,可办2年就业准证,而且承诺到马来西亚第二天就和我们签劳务合同(先是2年),可至今迟迟不和我们签合同,而且还有许多承诺没有兑现。

我们是3月19日到马来西亚,3月20日开始在游德根承包的建□工地打工。我们的工作又苦又累,还不让我们休息一会儿。按马来西亚的劳工法规定每工作2个小时可以有10到20分钟喝水时间,可他们却说,如果发现谁不干活儿就把谁送回国,而且劳务费一分不退,所以,不管我们有多麽累都不敢休息。最让我们接受不了的是,我们做了32天的工,他们给我们结算了2100多马币,可实拿工钱仅1250马币至1650马币不等,仅一个多月就欠了我们500至1000多马币不等(打欠条)。我们跟他们理论,他们态度非常恶劣,当场打碎一名劳工的饭碗,还扬言要打我们。对未来我们非常担忧,所以就去请教当地华侨该怎麽办。华侨十分同情我们的遭遇,说中国人在这里根本申请不到就业准证,就连一般的准证都很难申请到。之后,当我们看到中国大使馆的有关文件时,才明白这是个有组织的骗局。从4月26日开始,我们提出要回国,他们也知道事情露了马脚,在我们的追讨下才很不情愿地退还了我们3万元人民币,可剩下的8000元人民币他们不愿退还给我们。当我们向他们追要8000元时,他们就两次叫来当地警察威胁我们。现在,他们对我们不闻不问,我们的钱都用完了,连吃最便宜的面包都成问题(一袋1马币的),而且还是一袋分两餐吃,甚至有的人两天才吃一袋面包,很多人都生病了,把拾来的破草席铺在水泥地面上当床睡觉……

*家人不知道他们的下落*

在6月11日电话被匆匆挂断后,劳工亲属们一直无法与他们在马来西亚的亲人取得联系,从11日到现在他们再也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无助的他们只得聚集在一起商讨办法,12日、13日这两天都下>大雨,可是不管家在多麽偏僻的农村,交通多麽的不方便,他们都一大早就来到了有关部门打听亲人的下落,直到夜幕降临才又匆匆赶回去,中午他们几乎都没有吃饭。

记者采访了在场的一名>十多岁的妇女,“我老公也是这次去马来西亚的劳工之一,”她含>泪说,“满心希望他出去可以赚点钱,谁知道出了这种事,现在家?□u有我和一个9岁的儿子,现在我还不敢告诉孩子他爸爸出事了,每天只能自己偷偷地流泪……”当记者问到他们现在最大的心愿是什麽时,他们几乎一致地说:“现在,我们最大的愿望就是能早日听到他们熟悉的声音!不知道他们有没有饭吃?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受皮肉之苦?不知道……”

一些劳工家人告诉记者,6月11日,亲人突然失踪后,他们一天几乎要打几十次电话。对於劳工们的去向,劳工头游德根等人一会儿告诉32名劳工家人,人是被马来西亚政治部的人抓走了,一会儿又告诉他们人是被当地黑社会成员抓走了,一会儿又说人是被马来西亚内务部的人抓走了,从而使劳工失踪事件更显得扑朔迷离。

*劳工原来是被抓进了难民营*

昨日,劳工家人告诉记者,日前,他们就亲人突然被抓一事,通过越洋电话与劳工头游德根、王永桂进行了多次对话,最后,在他们的再>追问下,游德根、王永桂才给他们介绍了32名劳工突然被抓的一些内情。原来,劳工们是因“闹事”被当地警察抓进难民营了,游已向中国大使馆报了案。游所说的“闹事”就是劳工们因他违约而与他发生争执。在出国前,游给劳工们出具了违约责任“白条”,称,如果在抵马6个星期内办不到务工准证,不但全部退还劳务费用,而且还负担机票等费用……可实际上,他们在违约后(指工资待遇、务工准证等),并没有全部兑现承诺。因为护照被游等人控制,所以,劳工们要护照也是发生争执的一个重要原因。

据了解,中国驻马大使馆和当地移民局已去找人。

*外事办已向上级作了汇报*

据劳工家人讲,6月11日,他们与远在马来西亚的亲人失去联系后,十分>急。他们来到平潭县经侦中队报案。接警的翁祖斌告诉他们,这种情况十分急人,赶快去与县政府外事办联系,妥善解决此事。

县外事办有关同志昨日告诉记者,接到失踪劳工家人的报案,为了节省时间,他们当天就向福州有关部门作了口头汇报,请他们帮忙解决此事。昨日,他们已开始>手写书面报告。书面呈报目前正在办理中。

*律师认为这是非法组织他人出境案*

记者采访了福州市一些法律界人士。

福建省元一律师事务所黄林锋律师说,这可能是一起非法组织他人出境案。理由大致有以下几点:一、从游德根等人徵收赴马劳工的相关资料(游等人在招收劳工时所提供给劳工家人的资料)看,游等人所说的“其与有资质的对外劳务机构合作”中的对外劳务机构指的是中新代理私人有限公司,他们向劳工家人展示的招收委托书也是这家公司的。但从该委托书判断,该公司很可能是一家境外公司,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国外机构不具备在国内组织劳务输出的资格。即使这家公司是国内劳务输出机构,也应该有我国劳动行政部门发放的相关许可证,而且涉外劳务的许可证应由较高级别的劳动行政部门发放。二、从这次组织劳工赴马的细节看,根据劳工家人提供的资讯,游等人是私人组织劳务输出。在相关资料中,有一张游德根3月17日向劳工家人书写的“白条”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该“白条”上写道:现……人到马来西亚务工,如遇无法拿到务工准证(2年),送回国,一切机票费用由本人负责,并退还劳务费。最后,在责任人签名处,游德根签的是自己个人的名字,而不是中新代理私人有限公司。按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个人是无权组织劳务输出的。

关於游等人的行为有可能触犯我国哪一条法律、应该如何处罚等问题,黄律师告诉记者,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於严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的补充规定》第二条:“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其他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境证件,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依照本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处罚。”而该规定第一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更为严重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而游等人的行为属於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32人),所以情节严重,属於重大案件。

在此,黄律师提醒劳工及家人要尽快寻求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也希望公安部门应当尽快立案侦查。
*劳工家人致信要联名控告劳工头*

失踪劳工家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准备通过法律手段为亲人讨回公道。前天,记者收到了失踪劳工家人以自己亲人的名义联名写的一封信。

信中,劳工家人把王永桂、林秀英、林振恩、游德根、游德彪等有关人员列为被告。他们认为,被告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事先设下骗局,使原告家人上当受骗,被告的行为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的诈骗行为。本案涉及被骗人员32人,人员众多,诈骗金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被告构成了诈骗犯罪。同时他们希望公安部门早日将被告缉拿归案,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东南快报 \ 2003-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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