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可依法“见招拆招”

2009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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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的沃尔玛“变相裁员”事件可以说暂时告一段落了,据媒体报道,沃尔玛日前被指已取消“优化”计划。上海区分店有店员称,已接到维持原店职位和资薪不变的通知。另有消息称,取消“优化”计划的不仅仅是沃尔玛上海区分店,其在整个中国区都将只在新开店执行“组织结构优化”计划,即现有门店仍然维持5级人事管理构架,新开门店则调整爲4级。

        有法律专家认爲,因爲目前媒体透露出来的信息还有很多是不明确的,因此沃尔玛是不是“变相裁员”,现在下结论还爲时过早。不过这一事件让“变相裁员”再次成爲大家关注的焦点,尤其是在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由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企业裁员需要的条件、程序,以及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给每个员工支付一笔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很多企业就会想出比较隐晦的方式变相裁员。比如调整工作岗位、降级或减薪,让员工受不了自动离职,这样企业就可以逃避一大笔赔偿金。面对企业花样繁多的“变相裁员”措施,员工该如何应对呢?本报选取了几大常见的“变相裁员”花样幷爲读者一一支招。

        文:记者 李琼 图:CFP

        阴招一:

        减少或者取消福利

        取消约定俗成的一些福利,让员工知难而退。比如原来是弹性工作制,现在每天必须打卡;原来有班车接送,现在取消了;原来有免费午餐,现在需要付款……在这种经济环境下,员工们要想保住工作都成问题,根本不会在乎是否取消这些额外福利,但一些需要兼顾家庭的人就不得不考虑一下了。

        应对“秘笈”:爲了渡过难关,企业减少或取消一些福利不是不可以,但企业要修改或建立与员工切身利益有关的规章制度,必须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法定程序:全体职工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和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即便这些福利不属于国家硬性规定的社会福利,企业想要取消,也必须与全体职工或职工代表大会全体讨论、协商确定,不能随意取消。

        阴招二:

        调离原工作岗位和职位

        员工突然接到公司通知:要将其调往别的城市或者地区去工作。很多员工家庭在本地,不愿意离开,或考虑到失去原有的客户人脉,去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工作,而很难做出业绩,还不如辞职算了。于是企业便成功地将一些薪资太高的员工逼走了。

        应对“秘笈”: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应当明确工作岗位、工作地点。把员工调离原来的工作环境要看所签的劳动合同中对工作地点和职位的约定,企业想要变换的话需要先与员工协商。协商不成功,员工不愿意去,则符合“签订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又未能就劳动合同的变更达成一致意见的”,这种情况有两种解决方案:(1)保留员工原工作岗位和职位;(2)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合同里没有注明部门与岗位的,就看工资发放情况,若调离岗位后工资降低了,就是用人单位单方变更了合同,员工可以申请仲裁。

        阴招三:

        长期放无薪假

        阿峰所在的公司最近几乎没什麽新订单,工厂三天两头停工,后来,干脆给员工放长假,员工有工作等于和没工作一样,没事干就没钱领,阿峰只好趁长假时尽快另找工作。他身边已经有不少经不住“收入煎熬”的同事选择了“主动辞职”。

        应对“秘笈”:《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産,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劳动者生活费,广州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市区爲860元/月,花都、番禺、从化和增城爲770元/月;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産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阴招四:

        提高绩效考核标准,员工过不了关

        某证券公司新近规定了全新的业绩考核标准,业务达不到指标的员工只能拿到很少的基本工资;还有一部分客户经理是没有得到经纪人资格证书的,按照证监会发布的标准,有一部分人就没有办法继续从事这一行业了。

        应对“秘笈”: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若公司想要“调高提成但无底薪、降低提成却增加业绩评价标准”,必须通过与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协商制定内部的工资支付制度,幷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同时抄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阴招五:

        推出严苛的员工日常行爲规范

        某些企业会推出一些严苛的员工日常行爲规范,比如规定“迟到、早退达三次(含)以上者,解除劳动合同”,“上班时间不准吃零食,累计两次者解除劳动合同”,“上班时间玩手机、闲聊,累计两次者解除劳动合同”……这样的规定让人一不小心就触碰了,接著公司就可以以员工违反了公司规定的名义让他们卷铺盖走人。

        应对“秘笈”:企业加强纪律管理没有什麽不妥,员工“打铁还需自身硬”。即便不处在经济危机的环境下,谨慎言行,遵纪守规也是非常有必要的。但如果这些解除条件没有明确写进劳动合同,企业就不能以这些爲由解除劳动合同。

        变相裁员十招

        1.无薪长假,无薪调休。

        2.无薪教育训练,无偿占用员工时间,如军训、做操、开早会等。

        3.试用员工无论绩效如何,全部辞退。

        4.将员工调离熟悉的环境,迫使员工自己辞职。

        5.进行加班管控,减少当月收入。

        6.取消或减少当月收入。

        7.进行学历、经历、资格再查,借机解雇员工。

        8.纪律考核动辄记大过、处分。

        9.减少法律规定的福利。

        10.其他手段,如请假不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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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2009年05月04日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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