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楊樹革等68名民辦教師於2005至2007年被學校非法辭退,並沒有任何經濟補償。其中王鳳娥老師1974年開始做民辦教師,07年9月辭退,有33年教齡。張廉公老師也在同期被辭退,有34年教齡,他們目前都種地維生。大部分老師都有20年以上教齡。
辭退後,每月發130元的生活費。這些教師一直以來通過上訪爭取權利但沒有任何結果,其中三名教師代表更在2007年遭到行政拘留。教師們依然堅持三項請求:一,沒到退休年齡的教師返崗復職;二,補發任教期間與公辦教師同工不同酬的損失;三,已到退休年齡的教師享受退休待遇。經過多次上訪後,他們的生活費09年開始提高到每月350元。
意義:
民辦教師的待遇問題,是個歷史遺留問題,按中央的文件,本應在2000年之前全面解決的,教師全部為公辦,不再從民間任用,之前的民辦教師或者轉正,或者另行安置。但拖到現在,主要原因還是由於地方財政的困難,教育經費的短缺。這種現像目前在我國西部貧困地區,還是比比皆是。
此案不同於一般的勞動爭議維權,另闢蹊徑,訴的對像不是用人單位,而是針對政府提起行政訴訟。因為國家有相應的對民辦教師的政策規定,只是地方執行不力,於是請求政府依照規定給予民辦教師安置。但具體如何安置,如何和學校溝通,由哪個部門負責,是政府自己解決的事情,勞動者不需要過問,只需要作出依法請求即可。這是一種新的嘗試。
進展:
2009年5月,律師介入。
請政府履行法定職責安置民辦教師的申請書已經分別郵寄至葫蘆島市政府和縣政府。但是政府在法定期限內沒有給出任何答復。
2010年2月,律師已經向當地法院郵件行政訴訟的快件,告縣政府不作為之訴,法院答復,需要研究討論後才能立案。至今還沒有回音。
2010年4月底,老師因為上訪花了很多錢,心不齊,而且其中幾位代表去了外地,沒有人再負責聯系。但老師表示,會配合律師,將法律程序走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