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曉梧:提高勞動者收入必須賦予其組織談判能力

 

        《中國改革》記者賈存鬥

        【背景】在國民收入分配中,勞動者收入份額偏低,一直是中國擴大內需的瓶頸制約,同時也是造成近年來諸多社會矛盾的重要原因。

        目前,中國勞動者工資收入佔GDP的11%左右。而在上世紀80年代,勞動者工資收入佔GDP的17%左右。也就是說,20年來,工資收入佔GDP的比例下降了近五個百分點。目前中國GDP總計30多萬億,降低五個百分點,就意味著1.5萬億元的收入。

        中國收入差距問題早在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就逐漸顯現。當時主要表現在壟斷行業收入過高。1996年後,地區收入差距、行業收入差距、城鄉收入差距、不同群體之間的收入差距逐漸擴大,成爲社會矛盾的突出問題。

        2003年後,中國決策者提出“科學發展觀”,採取了一系列政策,提高勞動者收入。比如免征農業稅、多渠道增加農民的收入,建立最低工資制度,爲農民工討薪、加強勞動執法等。但從根本上來講,中國收入差距擴大的趨勢,沒有得到根本遏制。

        目前看來,中國收入分配的問題有四:一是城鄉收入差距太大;二是不同社會群體之間的差距太大;三是行業之間收入差距太大。四是公務員隊伍和國有企業內部的收入差距也相當大。這種差距主要體現在財産性收入上。

        據2008年官方統計數據,城市居民的收入是農民的3.4倍左右,如計入社會保障差距,城鄉收入差距會高達五到六倍,這在全世界也是少有的。同時,從世界經濟史上看,中國收入分配從平均主義到差距懸殊,速度和時間也是最快的。

        那麼,如何有效提高勞動者的收入呢?

        【觀點】經濟學家、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會長宋曉梧認爲,收入分配不是一個純粹的經濟問題,而是經濟問題、社會問題、政治問題的集合。要提高勞動者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份額,必須賦予勞動者有組織談判的能力。

        勞動力作爲一種要素,其價格當然要受供求關係的影響,但跟西方國家相比,中國勞動力市場有兩大特殊性:第一,在相當長時間內,中國勞動力總體上供大于 求;第二,政府主導了勞動力市場的發展。在勞動力供大于求的條件下,工資一般就容易被壓低。而地方政府單純追求GDP增長,爲招商引資,不斷壓低土地和勞 動力成本,勞動者收入就會更低。

        宋曉梧認爲,勞動力在市場交易時,永遠不能離開其所有者——勞動者。嚴格意義上說,勞動力根本不是買賣的問題,而是個租讓問題。勞動力要素和其他要素很不相同的一點是,勞動者是社會人,他有政治地位。

        勞動力的獨特性,對收入分配有什麼意義呢?宋曉梧認爲,勞動力要素要通過勞動者組織工會,與資方談判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但在目前,農民工自發組織工會幷沒有法律空間。從國際經驗看,有組織的勞動力市場與無組織勞動力市場相比,工人工資要高15%~20%。

        中國擁有世界最大規模的工會組織,但在各種重大勞資糾紛中,作用發揮得遠遠不夠。如果不能強化工會保護勞動者權益的職能,中國勞動力市場就不完善,提高勞動者收入就很難。在歷次礦難中,人們沒有看到工會組織發揮了應有的職能。

        宋曉梧認爲,作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國家,中國政府應該傾向于勞工,更重視保護勞動者的權益。而目前各級政府實際上更傾向資本。一些經濟學家說,工人工資不能高,否則會影響國際競爭力,還說農民工社會保障不能搞。這是錯誤的看法。

        宋曉梧認爲,對中國1.5億農民工,一定要按真正的市場規矩辦事。第一,目前農民工幹同樣的工作,卻比城市人少拿一半工資。這是就業歧視,完全違反市場 公平競爭規則。第二,勞動力應該有組織工會的權利。勞動者可組織起來,與需求方談判,維護自己的利益。第三,在新一輪城市化中,各地政府應儘快農民工享有 工傷、醫療、養老、住房等基本社會保障,實現公共服務的“全覆蓋”。